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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5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含体育系统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7:00
  1.计算机端:登录枣庄市教育局(http://edu.zaozhuang.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5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初试及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缴纳考务费。
  (三)招聘计划核减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专项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非定向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缴费
  初试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专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时作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四、考试
  (一)中专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和模拟讲课的方式,按专业测试和模拟讲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二)其他岗位考试程序
  采用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和笔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音乐、体育、书法、跆拳道教练员、田径教练员和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初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片段模拟讲课的方式,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音乐、体育、书法、跆拳道教练员、田径教练员岗位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其他岗位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枣庄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专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或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4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枣庄市第十五中学 0632-3318310、5221998
  2.枣庄市实验学校 0632-8169000
  3.枣庄市第二实验学校 0632-8799299
  4.枣庄市立新小学 0632-3691111
  5.枣庄市实验小学 0632-8169100
  6.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 0632-8790177
  7.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632-3212509
  监督电话:枣庄市教育局 0632-3319602

                                  枣庄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gggs/202505/t20250514_2086555.html


日期:2025/5/16 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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